上交所:对出版传媒、关联方宽甸新华书店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
金十数据 1 月 23 日讯,上交所发布关于对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宽甸满族自治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根据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查明的事实,公司、关联方宽甸满族自治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存在占用公司部分货款的行为。同时,公司存在自制秸秆贸易业务及煤炭贸易业务收入确认方法不准确及关联方应收账款特殊信用风险组合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的情况,导致公司披露的 2022 年、2024 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信息不准确。上交所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宽甸满族自治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及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张东平、时任总经理陈闯、时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费宏伟、时任总会计师丁元新、时任董事会秘书温去非予以监管警示。
金十数据 1 月 23 日讯,上交所发布关于对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宽甸满族自治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根据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查明的事实,公司、关联方宽甸满族自治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存在占用公司部分货款的行为。同时,公司存在自制秸秆贸易业务及煤炭贸易业务收入确认方法不准确及关联方应收账款特殊信用风险组合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的情况,导致公司披露的 2022 年、2024 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信息不准确。上交所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宽甸满族自治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及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张东平、时任总经理陈闯、时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费宏伟、时任总会计师丁元新、时任董事会秘书温去非予以监管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