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有序推动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电力市场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系统谋划了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未来 5—10 年的目标任务。围绕最新制定的发展目标,《实施意见》着重部署了一批创新举措。《实施意见》提出,有序推动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电力市场。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坚持包容审慎原则,推动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可调节负荷等新型经营主体灵活参与电力市场,加快制修订新型经营主体运行监控、并网运行、双向计量、信息交互等标准。推动新型经营主体公平承担输配电费用、系统调节责任和社会责任,按规定缴纳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费用,引导新型经营主体理性投资、规范运营、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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