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研究起草的《医疗机构价格公示规定(征求意见稿)》,于 2 月 13 日至 3 月 16 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共 21 条,主要包括制定依据和适用范围、价格公示的内容和原则性要求,以及监督方式、法律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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