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立方: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股票将于 2 月 24 日起停牌
*ST 立方 2 月 14 日公告,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创业板函〔2026〕第 70 号),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根据该《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事实,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2021 年和 2022 年连续两年存在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到 5 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 50%。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公司股票将于 2026 年 2 月 24 日起停牌。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自公告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
*ST 立方 2 月 14 日公告,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创业板函〔2026〕第 70 号),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根据该《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事实,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2021 年和 2022 年连续两年存在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到 5 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 50%。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公司股票将于 2026 年 2 月 24 日起停牌。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自公告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