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做优做强生物医药 按照产品类别和试验进展阶段给予梯度支持
金十数据 2 月 15 日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支持生物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提到,做优做强生物医药。对经国家药品审评审批部门同意、进入临床试验的新药和高端医疗器械产品,按照产品类别和试验进展阶段给予梯度支持,Ⅰ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分别给予最高 800 万元、1000 万元、1500 万元支持;对在我省实现生产并销售的新药和高端医疗器械产品,按照产品类别再给予一次性最高 1500 万元奖励。对通过中药大品种二次开发,较上一年度新增销售收入 5000 万元、1 亿元、3 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 300 万元、500 万元、1000 万元奖励。鼓励企业参加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带量采购,对中标国家、省际联盟集采和独家品种谈判的品种,按照当年采购总金额的 5%给予最高 500 万元奖励。
金十数据 2 月 15 日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支持生物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提到,做优做强生物医药。对经国家药品审评审批部门同意、进入临床试验的新药和高端医疗器械产品,按照产品类别和试验进展阶段给予梯度支持,Ⅰ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分别给予最高 800 万元、1000 万元、1500 万元支持;对在我省实现生产并销售的新药和高端医疗器械产品,按照产品类别再给予一次性最高 1500 万元奖励。对通过中药大品种二次开发,较上一年度新增销售收入 5000 万元、1 亿元、3 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 300 万元、500 万元、1000 万元奖励。鼓励企业参加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带量采购,对中标国家、省际联盟集采和独家品种谈判的品种,按照当年采购总金额的 5%给予最高 500 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