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提出,到 2027 年,光伏组件综合利用量累计达到 25 万吨。提升光伏组件易拆解、易利用水平。提升再生材料使用比例。支持光伏玻璃、晶硅材料、接线盒、铝边框等光伏组件零部件生产企业与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加强合作,提升组件零部件中再生塑料、再生硅材料、再生有色金属、再生玻璃等的使用比例。鼓励光伏组件生产企业在满足性能要求的前提下,优先采购再生材料含量水平高的光伏边框、金属浆料、光伏玻璃等,提升光伏组件中再生材料使用比例。完善光伏电站退役管理政策,指导光伏电站有序开展升级改造和退役。支持各地、有关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建设废旧光伏组件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