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今日起,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逾期未缴罚款将加处罚款
今日(3 月 13 日)起,上海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逾期未缴罚款加处罚款。从上海市公安局交管总队了解到,为进一步减少道路安全隐患,维护法律权威与执法严肃性,自 3 月 13 日起,上海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依法落实加处罚款措施: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未缴纳罚款的,自第 16 日起每日按罚款数额的 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超过罚款本金。对于 3 月 13 日之前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执行加处罚款。(澎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