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优化生育保险政策 多维减负助力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记者 13 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获悉,“十四五”以来,广西聚焦民众生育保障关切,以“提待遇、扩人群、优服务”为抓手,持续发力优化生育保险政策,切实减轻生育家庭负担,助力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据介绍,广西通过统一全区生育保险政策,消除地区待遇差距,让全区民众享受公平的生育保障。广西提高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额度,单胎顺产、难产较之前各提高 1500 元(人民币,下同),最高可报销 4500 元、5500 元;将产检费用纳入报销,报销费用达到 1500 元的封顶后,职工普通门诊统筹额度还有结余的,可继续使用。 广西还把试管婴儿“胚胎移植”等 12 项辅助生殖技术和“无痛分娩”技术纳入医保报销。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政策实施两年以来,医保基金支出 6.51 亿元,32.5 万人次享受到保障,报销比例达到 58.13%。广西延长生育津贴发放期限,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可享受 158 天生育津贴,难产或生育多胞胎的,可在 158 天的基础上分别增加 15 天,最高可达 188 天。(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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