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对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每个支持 1000 万元 连续支持 3 年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支持产业集群提能升级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提出,支持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集群。对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每个支持 1000 万元,连续支持 3 年;对新认定的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每个一次性支持 500 万元。支持一批省级产业集群提能升级试点项目,每个支持 500 万元,分两年拨付。(江西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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