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科技:二审判决金额为公司向星景环保支付工程款 6347.83 万元和逾期付款利息
东华科技公告,近日,公司收到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贵州高院对本公司、瓮安东华星景生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星景生态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作出二审终审判决。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二审判决金额为本公司向星景环保支付工程款 6347.83 万元和逾期付款利息,退还工程保障金 3821.62 万元及利息,支付施工图预算编制费 298 万元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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