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辉丰: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金十数据 3 月 18 日讯,*ST 辉丰公告,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8 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仲汉根、裴柏平、韦广权、杨进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 2018 年 7 月与相关方签订有关石家庄瑞凯化工有限公司 49%股权的转让协议,协议中约定了 2.7 亿元的交易价格。公司 2018 年至 2020 年年报关于股权交易价格的相关表述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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