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调整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 A 类人才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8 日发布《关于济南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调整情况的通告》。其中提出,A 类人才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B 类人才购房补贴标准为购房金额(以购房网签备案金额为准,下同)的 50%,最高 100 万元;C 类人才购房补贴标准为购房金额的 50%,最高 70 万元;D 类人才购房补贴标准为购房金额的 50%,最高 40 万元。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购房补贴标准分别为:引进的毕业 5 年内的博士 15 万元、硕士 10 万元(其中,“专精特新”民营企业引进的毕业 5 年内的博士 25 万元、硕士 15 万元);“专精特新”民营企业引进的毕业 5—10 年内的博士 10 万元、硕士 7 万元。若上述补贴标准高于人才实际购房金额的 25%,按实际购房金额的 25%发放。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8 日发布《关于济南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调整情况的通告》。其中提出,A 类人才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B 类人才购房补贴标准为购房金额(以购房网签备案金额为准,下同)的 50%,最高 100 万元;C 类人才购房补贴标准为购房金额的 50%,最高 70 万元;D 类人才购房补贴标准为购房金额的 50%,最高 40 万元。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购房补贴标准分别为:引进的毕业 5 年内的博士 15 万元、硕士 10 万元(其中,“专精特新”民营企业引进的毕业 5 年内的博士 25 万元、硕士 15 万元);“专精特新”民营企业引进的毕业 5—10 年内的博士 10 万元、硕士 7 万元。若上述补贴标准高于人才实际购房金额的 25%,按实际购房金额的 25%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