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泰汽车:因债务披露不及时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警示函
众泰汽车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2025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及子公司新增到期未偿还债务本金 6946.11 万元,直至 2026 年 1 月 27 日才披露该事项,违反信息披露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李立忠、总经理韩必文、时任董事会秘书王伊安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加强法规学习,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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