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完善“全过程管理”和“退出机制”推动生态工业园区提标
3 月 30 日,生态环境部召开 3 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司长王志斌表示,近期生态环境部联合相关部门修订出台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和《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标准》,围绕“十五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更新优化了评价指标体系,明确了从创建、验收到监督、退出的全过程管理要求,尤其是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和退出机制。关于已创建的园区,新《标准》设置了三年的过渡期,我们将组织 73 家园区对照新《标准》开展复核,届时仍达不到新《标准》将撤销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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