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发布通知 明确 2025 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 2025 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出,适用本通知规定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生产销售先进工业母机主机、关键功能部件、数控系统(以下称先进工业母机产品,详见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3 年第 44 号的附件《先进工业母机产品基本标准》)的工业母机企业;(二)申请优惠政策的企业 2025 年度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务派遣、聘用关系的先进工业母机产品研究开发人员月平均人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5%;(三)申请优惠政策的企业 2025 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下同)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5%;(四)申请优惠政策的企业 2025 年度生产销售本通知规定的先进工业母机产品收入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60%,且企业收入总额不低于 3000 万元(含)。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 2025 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出,适用本通知规定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生产销售先进工业母机主机、关键功能部件、数控系统(以下称先进工业母机产品,详见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3 年第 44 号的附件《先进工业母机产品基本标准》)的工业母机企业;(二)申请优惠政策的企业 2025 年度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务派遣、聘用关系的先进工业母机产品研究开发人员月平均人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5%;(三)申请优惠政策的企业 2025 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下同)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5%;(四)申请优惠政策的企业 2025 年度生产销售本通知规定的先进工业母机产品收入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60%,且企业收入总额不低于 3000 万元(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