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对涉华工业机器人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
近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发布第 2026-7 号公告(案件调查号 23-2025-2),对原产于中国和日本的工业机器人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韩国企划财政部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涉案产品税率为 15.96%至 19.85%,日本税率为 17.45%至 18.64%。措施实施以韩国企划财政部的征税令为准。涉案产品为有效载荷 6 千克~600 千克,立式多关节(4 轴及以上)工业机器人,但小型高速机器人、喷涂专用机器人和协作机器人,以及 4 轴及以上垂直多关节型工业机器人,如双臂机器人和 4 轴结构的码垛机器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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