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金融部门首度明确:4 倍 LPR 为小贷公司年化利率红线
金十数据 4 月 10 日讯,关于小贷公司涉网贷业务年化利率,首次有地方金融管理部门明确表态“4 倍 LPR 为上限”。近日,有咨询者就小贷公司涉网贷业务目前执行的年化利率标准等问题,向山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留言询问。山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在回复中表示:《小额贷款公司综合融资成本管理工作指引》(银发〔2025〕247 号)要求,原则上最晚应于 2027 年底前,将小贷公司综合融资成本压降至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 LPR)的 4 倍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