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经济联盟对华火花塞实施反倾销措施
金十数据 4 月 14 日讯,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 年 4 月 10 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 2026/479/AD41 号公告称,依据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7 日第 46 号决议,正式对原产于中国的火花塞征收 17.23%反倾销税。以下情况不适用反倾销税:1.欧亚经济联盟部分成员国给予涉案产品年度配额,对配额内的涉案产品免征反倾销税,具体如下:亚美尼亚为 50 万件、白俄罗斯为 180 万件、哈萨克斯坦为 600 万件、吉尔吉斯坦为 50 万件;2.进口至哈萨克斯坦的用于生产机动车的火花塞免征反倾销税。措施自公告发布 30 日后生效,有效期为五年。涉案产品的欧亚经济联盟税号为 8511100001 和 851110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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