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鸿顺:实际控制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或被解除职务
金鸿顺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栩因与胡正东、泰顺县桃园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被泰顺县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对温州汇迎科技有限公司 9961.13 万元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且全部未履行。此外,刘栩及控股股东海南众德科技有限公司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根据规定,刘栩应立即停止履职,公司将解除其非独立董事职务。刘栩自 2025 年 9 月底起不到公司现场履职,目前公司经营正常,其停止履职无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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