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业务指南第 2 号——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2026 年 4 月修订)》的通知
金十数据 4 月 24 日讯,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主板股票、风险警示股票以及科创板股票相关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进行了修订,并相应更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业务指南第 2 号——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现予发布,自 2026 年 7 月 6 日起施行。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自《指南》施行之日起,对首次申请开通相关股票、存托凭证交易权限的普通投资者,各会员单位应当要求其以纸面或者电子方式签署新版风险揭示书。在投资者签署相关风险揭示书前,应当给予投资者充分合理的阅读时间。投资者未签署新版风险揭示书的,会员不得接受其申购、买入相关股票、存托凭证的委托。
金十数据 4 月 24 日讯,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主板股票、风险警示股票以及科创板股票相关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进行了修订,并相应更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业务指南第 2 号——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现予发布,自 2026 年 7 月 6 日起施行。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自《指南》施行之日起,对首次申请开通相关股票、存托凭证交易权限的普通投资者,各会员单位应当要求其以纸面或者电子方式签署新版风险揭示书。在投资者签署相关风险揭示书前,应当给予投资者充分合理的阅读时间。投资者未签署新版风险揭示书的,会员不得接受其申购、买入相关股票、存托凭证的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