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积金新政发布:新房最高可贷 156 万元 5 月 1 日起执行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发两份重磅文件——《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的通知》《关于优化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的通知》,新政自 5 月 1 日起施行。此次新政最受关注的是贷款额度的全面提高。缴存人家庭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 120 万元;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 100 万元。同时,生育二孩及以上的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 30%,新房最高贷款额度 156 万元,二手房最高贷款额度 130 万元。同时,市民购房新建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仅看购房所在区县(市)房屋套数。新政明确支持代际互助,允许缴存人家庭购买新建商品房时,直系亲属(父母和子女)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可提取各自的公积金支持购房;尚未结清长沙公积金贷款的,直系亲属可申请添加为共同还款人,办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此外,新政扩大重大疾病提取公积金的病种范围,由 9 种扩大至 35 种,缴存人家庭及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时,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更好保障困难家庭医疗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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