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电器公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6.55 元/股。本次回购的股份不低于 70%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提高公司每股收益;剩余不超过 30%的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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