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进一步优化调整房地产相关政策
金十数据 4 月 29 日讯,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自 2026 年 4 月 30 日起施行。通知提到,符合本市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居民家庭,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可在福田区、南山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范围内增购 1 套商品住房。缴存职工单独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 70 万元;缴存职工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若合并计算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 130 万元。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以上浮 60%;初婚初育居民家庭、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居民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以分别上浮 50%、70%,同时符合两种条件的家庭可以选择上浮 50%或 7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以上浮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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