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楼市新政公布,扩大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范围
金十数据 4 月 30 日讯,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武汉市财政局、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出,2026 年 5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拟购新建商品住房所在区无成套住房的,按家庭首套住房认定。全国各城市缴存职工,在武汉市购买自有住房,或有未结清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均可向武汉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取消借款人(含配偶)须武汉市户籍的限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