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
金十数据 5 月 10 日讯,山西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按整年计算,最长不得超过 30 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 68 周岁。缴存职工于 2026 年 5 月 10 日以前通过商业银行发放的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购买太原市住房的,贷款房屋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符合中心其他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及部分转公积金贷款。职工购买住房,凭 5 年以内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可分别办理 1 次住房公积金提取,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