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台政策支持存量商品房收购、住房“以旧换新”
金十数据 5 月 13 日讯,湖南省住建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九部门,印发《湖南省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此次“新湘十条”是在 2025 年《湖南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基础上的优化升级,重点围绕存量商品房收购、住房“以旧换新”、“好房子”建设、“三个一”住房工程、公积金政策优化等方面,制定了相关支持举措。“新湘十条”明确,省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贷款的(含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以县市区(园区)为单位认定住房套数,在拟购住房所在县市区(园区)已有住房的,核减 1 套住房套数;落实商业用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 30%政策。
金十数据 5 月 13 日讯,湖南省住建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九部门,印发《湖南省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此次“新湘十条”是在 2025 年《湖南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基础上的优化升级,重点围绕存量商品房收购、住房“以旧换新”、“好房子”建设、“三个一”住房工程、公积金政策优化等方面,制定了相关支持举措。“新湘十条”明确,省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贷款的(含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以县市区(园区)为单位认定住房套数,在拟购住房所在县市区(园区)已有住房的,核减 1 套住房套数;落实商业用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 30%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