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支持和指导其他具备条件的城市积极申创示范区 持续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咏前在 14 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建设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总体方案,明确了示范区建设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创建路径。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基础上,突出需求牵引、改革攻坚、科技赋能、开放合作,接续打造一批规模位居前列、高端要素集聚、创新能力突出、贸易产业联动、辐射作用显著的服务贸易重大开放合作平台,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出口企业和重点服务产业集群,形成更加健全的创新发展制度体系和营商环境,引领带动全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我们将率先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大连、厦门等 17 个地区开展示范区建设,到 2035 年共打造约 35 个示范区。具体将围绕探索产业链供应链集成创新、培育经营主体竞争优势、促进生产要素高效供给、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境内外促进体系等方面,开展差异化探索。同时,指导地方立足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推动服务贸易、投资、消费和产业协同联动发展。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地方做好落实,支持和指导其他具备条件的城市积极申创示范区,持续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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