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峰电子:实际控制人李文化一致行动人拟减持 3%股份
维峰电子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文化一致行动人罗少春、康乃特(深圳)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31249999 股,占 28.4366%,拟于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 329.68 万股,占 3%;其中集中竞价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不超 1%,大宗交易不超 2%,减持期为 2026 年 6 月 9 日至 2026 年 9 月 8 日,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