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核电厂退役准备管理暂行办法》答记者问
问:《办法》实施将带来哪些效果?

答:《办法》有利于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核电厂建设运行全寿期管理,也有利于提升核电社会形象,增强公众信心。特别是对核电厂退役费用提取标准作出原则规定,即总量按照核电项目决算总投资的一定比例计提,并要求企业建立定期评估机制,每 5 年评估一次,动态调整提取率,可指导企业科学估算核电厂退役费用,规范开展退役费用提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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