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汽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申请获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
中汽股份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该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发行应按报送深交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公司董事会将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事宜并及时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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