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7 月起施行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近日公布,于今年 7 月 1 日起施行。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比如,对闯红灯被罚、开店被吊销执照、工伤不认定等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有异议的,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来解决争议。此次新修订的实施条例补充和明确了几种可复议的事项,比如对被行政机关列入失信惩戒“黑名单”不服的,也可申请进行行政复议。(央视)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