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将自然灾害救助四级应急响应调整为三级
针对 5 月 18 日柳州市柳南区两次 5.2 级地震造成的灾情,根据《广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于 5 月 20 日 18 时将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四级应急响应调整为三级,请各市、各有关单位按照预案要求做好救灾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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