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
金十数据 5 月 22 日讯,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要加强随迁子女教育保障,推动更多城市将稳定就业居住的未落户常住人口家庭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加强常住地基本医疗保障,强化就业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将未落户常住人口纳入常住地儿童关爱、养老助老、社会救助、扶残助残等基本公共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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