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湖股份: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美湖股份公告,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存在违规事项:2026 年 5 月 11 日,公司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标题为“美湖股份签署具身智能订单合同”,但合同标的物实际为机器狗相关部件,未准确披露;文章描述的“合同金额人民币 9.43 亿元”实际为框架合同测算的最高订单额,系估算而来,且未提示相关风险,文章内容存在不准确、不完整、风险提示不充分的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监管谈话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