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电器:收到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国光电器公告,公司收到广东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陆宏达、何伟成、肖庆、王婕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决定书指出,公司存在未及时披露大额投资收益、未完整披露公司控制权结构、未如实披露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及代持情况、账外收付资金、核算收入费用、未及时披露关联方交易等违规问题。广东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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