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降至 30.00%
广东明珠公告,控股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因偿还业绩承诺补偿款,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559.3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5%。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 32.25%减少至 30.00%,触及 5%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不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不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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