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上证智能家居指数编制方案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指数可投资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决定修订上证智能家居指数的编制方案。此次修订内容包括:(1)新增可投资性筛选规则:过去一年日均成交金额排名位于样本空间前 90%;(2)选样方法修订为:对于样本空间内符合可投资性筛选条件的证券,从智能家居终端设备、零部件应用、家居智能化与全屋互联等智能家居主题证券中,选取过去一年日均总市值排名靠前的 50 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3)加权方式修订为:自由流通市值加权,家用电器和家居行业单个样本权重不超过 10%,其余行业单个样本权重不超过 3%;(4)新增定期调整比例限制:每次调整的样本数量比例一般不超过 20%。指数编制方案其余部分保持不变。上述编制方案的修订将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实施(上交所)
为进一步提升指数可投资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决定修订上证智能家居指数的编制方案。此次修订内容包括:(1)新增可投资性筛选规则:过去一年日均成交金额排名位于样本空间前 90%;(2)选样方法修订为:对于样本空间内符合可投资性筛选条件的证券,从智能家居终端设备、零部件应用、家居智能化与全屋互联等智能家居主题证券中,选取过去一年日均总市值排名靠前的 50 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3)加权方式修订为:自由流通市值加权,家用电器和家居行业单个样本权重不超过 10%,其余行业单个样本权重不超过 3%;(4)新增定期调整比例限制:每次调整的样本数量比例一般不超过 20%。指数编制方案其余部分保持不变。上述编制方案的修订将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实施(上交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