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 80 万元
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出,符合新区租房提取条件的缴存职工,未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提取最高额度提高至每年 17000 元;在“河北雄安新区住房租赁信息化服务平台”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提取最高额度提高至每年 25000 元。缴存职工在新区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 80 万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在新区的北京来源疏解单位职工,在新区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 120 万元。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在新区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上浮 20 万元。职工家庭在全国范围内仅有一笔但已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在新区无房的,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雄安公积金)
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出,符合新区租房提取条件的缴存职工,未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提取最高额度提高至每年 17000 元;在“河北雄安新区住房租赁信息化服务平台”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提取最高额度提高至每年 25000 元。缴存职工在新区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 80 万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在新区的北京来源疏解单位职工,在新区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 120 万元。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在新区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上浮 20 万元。职工家庭在全国范围内仅有一笔但已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在新区无房的,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雄安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