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因未及时披露仲裁事项收到警示函
金十数据 5 月 26 日讯,东华能源公告,公司因未及时披露 2022 年在香港发生的一起涉案金额约 13.7 亿元的仲裁事项,以及未在多份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情况,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公司董事长周一峰、总经理邵晓、董事会秘书陈文辛因未能勤勉履行职责也受到警示。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补充披露了仲裁情况,并在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中进行了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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