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方: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
大东方公告称,5 月 28 日收到控股股东大厦集团通知,其于 5 月 27 日解除质押 1500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3.792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6953%;同日质押 2000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5.056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2605%,用于为上海均瑶债务提供履约担保。截至公告披露日,大厦集团累计质押 12500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 31.6014%,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1278%。本次质押未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如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措施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