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医疗: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金十数据 5 月 28 日讯,创新医疗公告,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陈夏英、陈海军、浙商创投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因 2015 年 3 月 26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夏英、一致行动人陈海军与浙商创投股份有限公司三方签署了涉及公司重大股权变动等内容的《合作框架协议》,后续与浙商创投指定主体陆续签署相关配套协议。上述协议签署情况未及时告知上市公司,未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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