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慢报
3 小时前
《山东省地名管理条例》将于 7 月起施行,提出保护“甲骨文地名”
近日,《山东省地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 2026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其中,《条例》第二十条明确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古城(邑)、古县、古镇、古村、古街巷、甲骨文地名、著名山川地名、近现代重要地名等文化遗产的认定和保护工作。符合条件的地名文化遗产,应当依法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范围。(澎湃)
Home
Powered by
BroadcastChannel
&
Sep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