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产业用地新政修订实施 新供应产业用地期限最高不超过 30 年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修订的《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于 2026 年 5 月 7 日起施行。日前,该局召开政策宣贯会,面向企业解读新政要点。 完善供应体系,将产业项目配套的交通、公用设施等用地纳入政策范围,进一步适配低空经济、超充经济等新业态需求;统一新供应产业用地期限最高不超过 30 年,实现弹性年期全覆盖;将原优质产业空间和只租不售的创新型产业用房统一为可租可售的通用产业用房。畅通流转路径,在坚持用途不变前提下,允许各类产业空间资源有条件流转,明确政府收储产业用地的价格和资金安排,同时为联合拿地项目部分成员退出提供多元化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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