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零售:同意收购雷沃亚太实业有限公司 51%股份,最高代价为 4179.45 万元
6 月 5 日晚,国美零售在港交所公告,于 2026 年 6 月 5 日,公司作为买方与卖方作为卖方订立该协议,据此,公司有条件同意收购,而卖方有条件同意出售销售股份(相当于目标公司雷沃亚太实业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1%),最高代价为人民币 4179.45 万元,该代价将由公司于该协议完成时向卖方配发及发行代价股份(最多 3,428,940,193 股新股份)支付。紧随该协议完成后,目标公司将成为公司的附属公司,而目标公司的财务业绩将并入集团的财务报表中。于该协议日期,目标公司由卖方 1 持有 49%、卖方 2 持有 35%,以及国美电器(香港)有限公司持有 16%。国美电器(香港)有限公司为由黄光裕控制的公司。
6 月 5 日晚,国美零售在港交所公告,于 2026 年 6 月 5 日,公司作为买方与卖方作为卖方订立该协议,据此,公司有条件同意收购,而卖方有条件同意出售销售股份(相当于目标公司雷沃亚太实业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1%),最高代价为人民币 4179.45 万元,该代价将由公司于该协议完成时向卖方配发及发行代价股份(最多 3,428,940,193 股新股份)支付。紧随该协议完成后,目标公司将成为公司的附属公司,而目标公司的财务业绩将并入集团的财务报表中。于该协议日期,目标公司由卖方 1 持有 49%、卖方 2 持有 35%,以及国美电器(香港)有限公司持有 16%。国美电器(香港)有限公司为由黄光裕控制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