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财险被金融监管总局罚款 373 万:因报送数据不准确、跨区展业等
6 月 5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的罚单显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因未按规定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报送数据不准确,跨区域开展业务等被罚。其中,金融监管总局对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警告并罚款 373 万元。在落实“双罚制”上,金融监管总局对任杰、许龙、黄永军、陆涛、张玮、陈永兵、赵磊警告并罚款共计 62 万元。(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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