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核材:一致行动人玄元 202 号所持公司 0.01%股份转让给玄元 201 号
沃尔核材公告,股东邱丽敏及其一致行动人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20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将其所持公司 0.01%股份转让给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20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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