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景谷:涉 1.48 亿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原告一审败诉后上诉
*ST 景谷公告称,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 1.48 亿元贷款提前到期,沧州银行以汇银木业、汇银木业原实际控制人及景谷林业为被告提起诉讼。一审法院驳回沧州银行对景谷林业的全部诉讼请求,沧州银行不服判决,向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请求改判景谷林业禁止转让汇银木业股权,并对汇银木业不能清偿案涉借款的部分承担补充清偿责任(暂定 5610 万元)。此案二审尚未开庭,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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