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对原产于中国的镀锌冷轧钢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6 月 12 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发布第 2026-80 号公告,决定自 2026 年 6 月 12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1 日对原产于中国的镀锌冷轧钢征收为期四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其中,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税率为 22.34%、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税率为 26.28%、永通兴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香港税率为 33.67%、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税率为 25.75%。涉案产品为厚度小于 4.75 毫米,涂镀锌、锌铝或锌铝锰的铁、碳钢及其他合金钢的冷轧板材和卷材,包括瓦楞产品和涂漆、涂清漆及涂塑产品,但不包括电镀锌涂覆产品及退火处理制成的合金镀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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