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飞凌侵权英诺赛科 相关氮化镓产品被禁止在中国境内销售
2026 年 6 月 12 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出临时禁令复议裁定书,维持苏州中院针对英飞凌的销售禁令,意味着从此刻起英飞凌相关氮化镓产品被禁止在中国境内销售,英诺赛科取得了专利侵权案的最终胜利。
2026 年 5 月 27 日,苏州中院针对英诺赛科起诉英飞凌发明专利侵权案做出英诺赛科胜诉的判决:英飞凌被判侵犯英诺赛科的两项氮化镓核心发明专利,并判英飞凌立即停止包括销售、许诺销售、进口等行为,并赔偿英诺赛科损失合计 1000 万元,立即生效。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就苏州中院上述判决做出最终复议裁定,明确维持苏州中院的禁令判决,为这场专利对决最后盖棺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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