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国祯:终止吴桥县污水处理厂 PPP 项目合同
节能国祯公告,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前终止吴桥县城区污水处理厂 PPP 项目合同的议案。该项目合同于 2018 年 2 月 8 日签订,总价款为 0.5 亿元,特许经营期限 25 年。因吴桥县政府决定依法依规启动终止项目协议,回购经营权,实行自营或新模式运营,公司同意先行移交项目运营权。合同于 2026 年 5 月 31 日 24 时终止。过渡期内,污水处理服务费为 1.7 元/吨。甲方欠付丙方污水处理服务费金额为 5289.87 万元,垫付的上游泵站运营费金额为 26.38 万元。终止补偿金及欠费追偿需通过司法程序确定,相关补偿款项最终金额以生效司法裁判文书核定结果为准。
节能国祯公告,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前终止吴桥县城区污水处理厂 PPP 项目合同的议案。该项目合同于 2018 年 2 月 8 日签订,总价款为 0.5 亿元,特许经营期限 25 年。因吴桥县政府决定依法依规启动终止项目协议,回购经营权,实行自营或新模式运营,公司同意先行移交项目运营权。合同于 2026 年 5 月 31 日 24 时终止。过渡期内,污水处理服务费为 1.7 元/吨。甲方欠付丙方污水处理服务费金额为 5289.87 万元,垫付的上游泵站运营费金额为 26.38 万元。终止补偿金及欠费追偿需通过司法程序确定,相关补偿款项最终金额以生效司法裁判文书核定结果为准。